在花卉市场上,多肉植物一直是炙手可热的宠儿。这是一类外形奇特、习性特殊的植物,出现在很多讲述奇妙自然世界的书和文章里,让它们的名气久盛不衰。不仅如此,很多常见多肉植物的生长比较“粗放”,栽培容易,可谓老少咸宜;即使是完全不懂养花的门外汉买上一盆回来,也往往可以养上几年不死,甚至还能看到几度花开。至于栽培多肉的高手,又有自己的精致玩法;他们悉心培育的植株甚至可能价值连城,俨然“活文物”。一言以蔽之,栽培多肉植物是兼具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的消遣,每个“玩肉”的人都能从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乐趣。

然而,绝大多数多肉植物都并非原产中国。拿其中的代表种芦荟和仙人掌来说,芦荟原产地在阿拉伯半岛,而仙人掌原产美洲。事实上,不仅多肉植物大多来自异域,“多肉植物”这个概念和栽培多肉植物的园艺文化更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

身世成谜的芦荟

芦荟(Aloevera)在植物学上一向是个麻烦制造者。首先是它所属的科,就曾众说纷纭。在中国,大部分人往往还遵循《中国植物志》的老说法,把它归入百合科。但是分类学界早就发现百合科是个大杂烩,应该拆成更多的科。美国有个著名的植物分类学家叫克朗奎斯特(ArthurJ.Cronquist),在他的分类系统中就把芦荟所在的芦荟属(Aloe)和近缘的几个属从百合科拿出来,独立成芦荟科。如今,根据分子研究建立的APGIV系统又把它归入另一个多少有些拼凑感的科——阿福花科(Asphodelaceae),与萱草、黄花菜和很多人觉得陌生的西方植物阿福花放在一起。

芦荟(左上角为花)。图片来源:Wikipedia

更麻烦的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理不顺芦荟的分类关系。芦荟学名中的后一部分“vera”为瑞典的“植物学之父”林奈所起,意思是“真正的”。林奈见到的“真正的”芦荟来自印度。自此以后,西方植物学家对世界芦荟资源的考察越来越深入,发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真”芦荟的野生植株。但它们是独立的种,还是和“真”芦荟同属一种,学界就莫衷一是了。

在这些类似“真”芦荟的野生植株里,比较有名的是中国芦荟和库拉索芦荟。中国芦荟产于海南、广东雷州半岛、福建南部、云南南部等地;库拉索芦荟也叫巴巴多斯芦荟,主产于美洲加勒比海地区的库拉索岛和巴巴多斯岛。这些植株和“真”芦荟形态非常相似,但也有细微区别。就像一个装了一半水的瓶子,有人看见半瓶子是满的,有人看见半瓶子是空的一样,分类学家里面的“归拢派”会强调这些植株共性的一面,都归成一个种;“分裂派”却强调它们有差异的一面,各自当成一个种。

中国芦荟。图片来源:Wikipedia

不仅如此,芦荟的原产地也是个谜团,而这个问题和芦荟的分类问题又有密切联系。虽然“真”芦荟是根据印度的标本描述的,但从文献记载来看,最早利用芦荟的地区却是西亚北非。古埃及人不仅把芦荟当成药物,而且还用在葬礼仪式上,连古埃及的寺庙壁画上都有芦荟的形象。到公元前4世纪时,芦荟已经成了红海和地中海地区的常规贸易品了。在此之前,它就已经传入波斯和印度,以及印度洋中的一个叫索科特拉的岛屿(今属也门)。索科特拉岛后来以芦荟种植著称,史载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的时候,他的老师亚里士多德劝他先攻占索科特拉岛,因为那里的芦荟品质优良,做成的药膏可以很好地安抚士兵的伤口。

然而,也正是因为西亚北非地区利用芦荟的历史太久了,这里的芦荟几乎都是栽培植物,很难见到可以明确判定的野生植株。所以虽然人们相信“真”芦荟原产于西亚北非或其周边地区,但在这一大片区域里具体原产什么地方就无法确定了。不仅如此,如果中国芦荟、库拉索芦荟不是独立的种,而是和“真”芦荟同属一种的话,那还得搞清楚它们在史前就是当地的野生植物,还是晚近才传入。比如“文革”期间,中国植物分类学界编辑了一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在谈到中国芦荟的产地时,编写者虽然倾向认为“恐系引入的栽培种”,但也指出“有人认为原产我国”。

当中东还是交通要冲的时候

在分子时代之前,有些谜团已经慢慢得到了解决。比如库拉索芦荟后来普遍不被当成独立的种,而是看作“真”芦荟传入加勒比海地区之后形成的地方类型,最初于17世纪由欧洲殖民者作为药材植物引入。然而,最终是分子研究,像解决芦荟的分科问题一样基本搞清了芦荟的起源。

年,以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和丹麦哥本哈根大学领衔的研究队伍对芦荟属和芦荟这个种做了比较全面的DNA分析,发现和芦荟关系最近的几个野生种全都是阿拉伯半岛的特有种,这样一来,身为这个“宗支”一员的芦荟基本也可以断定原产阿拉伯半岛。

然而,芦荟属很多种的化学成分都差不多,都可以提取类似的胶质,做成类似的药膏,也因此有类似的功效;但在阿拉伯半岛的这么多种野生芦荟属植物里面,为什么独有芦荟这个种被人们广泛栽培利用,其他的种至今仍然默默无闻地长在干旱的沙漠里呢?原来,芦荟的野生分布地点很接近古代从亚洲通往地中海地区的交通路线。可以想象,牵着骆驼队的商人们在酷热的沙漠中跋涉的时候,看到路边的芦荟,会忍不住掰下它的肉质叶子,要么吮吸里面的汁液解渴,要么抹在干燥的皮肤上缓解烈日灼烧的疼痛,它就这样机缘巧合地被精明的商人们看中,成了一种有用的作物。而一旦人们开始栽培这个种,对其他的芦荟野生种也就没有兴趣了。

突尼斯沙漠中的芦荟。图片来源:framep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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